关于做好2023年6月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 来源:贵州大学成人学历继续教育(点击咨询)贵州大学2023年6月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请符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学生及时申请办理。
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凡获得毕业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申报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成人(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成人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且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即2020年12月、2021年11月、2022年6月、2023年6月获得的合格证)。
4、本次申请授予学位为
(1)成人本科毕业生:2022年7月毕业、2023年1月毕业;
(2)自考本科毕业生:2022年6月毕业、2022年12月毕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由于违纪、考试作弊以及其它原因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一
申报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成人(自考)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成人学士学位课程考试合格,且获得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即2020年12月、2021年11月、2022年6月、2023年6月获得的合格证)。
4、本次申请授予学位为
(1)成人本科毕业生:2022年7月毕业、2023年1月毕业;
(2)自考本科毕业生:2022年6月毕业、2022年12月毕业。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授予学
士学位
由于违纪、考试作弊以及其它原因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三
学士学位工作评定程序
1、授予成人(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坚持与授予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相同的标准,达到授予学位规定的水平。
2、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申请网址:http://bz.cce.gzu.edu.cn/xw (点击链接跳转)
3、申报所需材料目录
(1)本人基本信息及申请书(网上填报自动生成,审核通过后签字确认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3)本科毕业证书电子版;
(4)学信网本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样表见附件1)
(5)学位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电子版;学位英语查询网址:http://bz.cce.gzu.edu.cn/xwcj;
(6)与毕业证书上相同的电子版照片(可用电脑登录学信网选中学历照片鼠标右键点击图片另存为下载后上传);
4、网上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10日
网上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6月7日-6月11日
5、咨询电话:0851-88154336
6、监督投诉电话:0851-88154226
7、申请资格及材料审核申报材料由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和复审后按学科专业汇总,提出拟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审查合格名单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8、请各位学生注意申报时间、条件及程序,审核期间请随时关注审核状态,若审核未通过,请严格按照反馈意见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务必本人电子签名,申请方可生效。逾期即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9、本科学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需符合教育部关于本科学位毕业论文的相关要求标准,我校将组织专业老师重新对申请的授位的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进行评议评审,请各位学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务必配合评审老师工作。若本科学位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在教育部学位论文抽检中不合格的,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或撤销已授予的学位,请各位考生务必重视。
四
纪律要求
授予学士学位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如发现学位申请者或有关单位在申请或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校学位委员会将进行严肃处理,同时撤销其授予的学士学位,对有关人员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
贵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6月6日